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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比约定增加 回迁居民难入新房

发布:2013/11/14 14:31:1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是原济南灯泡厂职工,曾住在燕山立交桥西北地块,2009年地块改造,我们周边300多户搬出,今年年初开始陆续回迁。”近日,市民何运国(化名)致电本报记者反映,办理入住手续时,他和不少居民发现回迁房屋的公摊面积比此前合同中约定的大了不少,不补齐公摊差价,就无法交房。

  说好2010年回迁为啥一拖就2年多

  何运国今年70多岁,头发半白,有点驼背,眼角布满皱纹。就在5个月前,他刚办完回迁手续,和孩子搬到了新家。13日,记者来到中建文化城何运国的新家。“能回来不容易啊,不知道折腾了多少趟。”何运国说,他2009年4月前后就搬走了,当年有关部门承诺2010年底就能回迁,结果等到2010年,房子才刚开始挖地基,因各种原因,回迁一直拖到今年年初。

  “至此,我们300多户已在外漂了4年多,租房、借房、四处搬家,已是焦头烂额……”他说,这些大家还能理解。今年年初,大家满心欢喜地去办理回迁,没想到却出了岔子。

  公摊增十多平方米咋4年后才告知

  何运国说,据2009年拆迁协议中约定,回迁房屋建筑面积为80多平方米,房屋总价为49万多元,办入住手续时,却被告知房屋公摊面积增加了十多平方米,交付的回迁房总面积达90多平方米,房款一下增加五六万元。

  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燕山立交桥西北地块二期综合改造工程安置房补充协议》。协议中写到:原甲、乙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济南市城市公有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乙方选择的回迁安置房中建文化城小区8号楼1单元,建筑面积为85.1平方米,现变更为9号楼2单元,实测建筑面积为95.63平方米。

  “这么大的面积差距,已不是一种正常的建筑误差。后来我们咨询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答复说,可能是设计有‘微调’。”他说,自己和家人咨询了市里有关部门,对方答复说,回迁房的公摊面积没有特别标准,只要符合国家出台的相关规范即可。从居民拆迁到正式交房有一个过程,其间国家出台了新的执行标准,有关规划调整,相应的公摊等也需做出调整。

  “设计调整我们理解,但事先为何不告知我们?如果我们知道面积增加,可能会另选户型或者抓紧筹资,也不至于这么措手不及。现在也不知道,是否有居民因资金不凑手,回不了家?实在是太被动了。”他说,签订协议后单方面修改是一种违约行为,大家觉得很难接受。

  “从今年1月底到6月,我和其他回迁居民找了若干部门,快跑断了腿。后来有关部门终于松口,同意将此次增加的公摊面积单价予以调整,从此前的每平方米5000多元调整至3000多元。”他说,“有关部门说这已经是‘底线’了,虽然还得多交钱,大家也只能认了。”

  入住率不足70%回迁房就不能通气?

  “正式入住后的日子也并非一帆风顺,相关问题随之而来。”他说,根据当初的约定,回迁楼配套了“双气”,不知啥原因,入住两三个月,燃气一直未通,导致大家生活非常不便。当时我们咨询有关单位和部门,得到的是答复是:“回迁房入住率达到70%,才能正式开通燃气,因小区入住率不达标,无法通气。”

  何运国说,为此自己专门咨询了燃气单位,对方表示,没有70%这一说,申请开通燃气和入住率没有关系。“了解情况后,我们找到了相关单位,经过多方协商,小区终于开始办理通气相关事宜了。”他说,就在上月,回迁楼大多居民通上了燃气,可能还有个别回迁户因管道等问题还未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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