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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2012/7/19 11:10:16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据媒体报道,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从7月15日开始生效。上述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退回;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缴纳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于3万元的罚款。

  对此,不少网民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最大亮点,就是突破户籍限制,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管理办法的执行,须以信息透明性为前提,公租房房源、分配程序、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也应纳入政务公开范围,通过现有法制体系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只有把公租房配置流程放到“阳光”下暴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才能让公租房惠及更多城市无房户、外来打工者。

  突破户籍限制成亮点

  网民“setcbaby”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还进一步明确提出,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也应该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服务。这充分体现了对外来务工人员民生权利的保障。然而,权利不能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只有落实为真正的福利,让大家能切身感受得到,才有实际的意义。

  网民“风之岚”认为,突破户籍限制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一大亮点。据专家统计,我国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民工总数达到2亿多人,其中,异地流动的农民工为1.49亿人,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工业化进程中一支不可或缺的新型劳动大军。从各地实践看,发展公租房对“夹心层”、外来人员提供稳定房源,满足其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机制是长期课题

  署名“徐立凡”的博文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保障房建设的机制建设。但建得完善,分得公平,退得及时,是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要长期面对的重大课题。

  网民“叶祝颐”认为,如何落实公租房政策,让求房欲渴的夹心层获得居住尊严,帮助外来人员实现家园梦想,是一个难点。由于城市无房群体庞大,公租房资源僧多粥少,富人也想从穷人口中抢食。但是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权利的重要防线,并非普遍的政策待遇。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很关键。公租房供给对象的确认,也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公租房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公租房是一种过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相关部门在对供给对象严格把关的同时,要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状况发生变化,已购自有住房,要及时腾退公租房。避免因为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重蹈经适房被违规出租、闲置的覆辙。

  关键在于落实与监管

  署名“郑重”的网友认为,建议加强公租房使用的管理。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确保优先排序合理;强化对承租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让更需要的人住上房子。

  署名“肖余恨”的网友认为,公租房的最大问题,可以说不在于合法承租人可能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而在于一些不该获得公租房的人通过非正常途径瞒天过海获得承租房。

  有网民认为,如果出现转租公租房的情况,都说明承租人实质上并不需要这样的公租房,这等于侵占了公共资源,与政府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本意背道而驰。因此,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有必要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查、暗查等制度,加强监管和政策的落实力度,杜绝公共资源的浪费,让公租房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属性,更有效率地分配到最有需求的人手中。 (记者史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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