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军队干部需报告收入与房产情况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印发《关于军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军委纪委日前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军队(简称《规定》)。这是贯彻落实胡主席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指示,进一步严格军队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实际举措,对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动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2008年6月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印发的《关于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行修订形成的。《规定》贯彻落实胡主席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从严治官重要指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增加了报告事项的内容,将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房产情况和投资情况纳入了报告范围;严格了报告程序,规定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须经审签的制度;增加了报告材料调查核实的规定,明确了对报告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的条件、批准权限;规范了报告材料查阅的规定,明确了纪委、政治机关、军事检察院查阅报告材料的条件、批准权限、查阅范围和查阅程序与要求等。
总政治部、军委纪委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习《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基本内容和程序步骤,熟知各项具体要求;依照《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执行《规定》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委、政治机关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纠正不按《规定》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行为。
加强新形势下军队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
本报评论员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军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简称《规定》),这是贯彻落实胡主席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指示的实际举措,是健全完善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制度成果。
2008年6月,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印发《关于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来,实践证明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有利于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从严治官要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新修订的《规定》,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把军队领导干部的收入、房产和投资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报告程序,严格了报告纪律,强化了监督检查,使这项制度更加切合部队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各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大家充分认清修订颁布《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与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方面的规定结合起来,使之与军队相关党内监督制度相衔接,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以严明的纪律确保《规定》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