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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城市维权单位调查称六成团购消费者曾被侵权

发布:2011/12/13 13:49:50  来源:网易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新快报讯 记者 冯艳丹 通讯员 消委宣 报道 夸大宣传、虚标原价、货不对板……昨日,北京、广州、深圳等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的《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因网络团购急剧发展引发的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层出不穷。六成以上的团购消费者合法权益曾被侵害。

夸大宣传虚假打折问题严重

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在新浪网、中国消费网、城市消费维权联盟官方网站联合开展的这项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反映强烈、排名前三名的侵权问题依次是:夸大宣传,实际商品或服务与网站广告宣传不符;团购网站承诺的服务缩水;退货(款)难,故意延迟退款或者退款程序极其复杂。

据分析,一些餐饮供应商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极力美化网上图片。消费者就餐时才发现,网上图片与实际出入很大。一些美容、保健服务也存在过度吹嘘渲染现象。

此外,团购网站虚标原价、虚假打折是困扰消费者的一大问题。目前,2折、1折、甚至0.2折的促销信息在团购网站上屡见不鲜,打折幅度较大的项目集中在保健养生、美容美发以及婚纱摄影等服务领域。

近四成利益受损者放弃维权

网民对网络团购的商品或服务总体评价并不高,其中表示“满意”的仅为16.16%,超过80%的参与调查者表示“一般”或“不满意”。

调查显示,62.12%的参与调查者表示在网络团购过程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后,高达37.92%的消费者选择放弃维权。主要原因是消费者对团购网站和商家处理纠纷的满意程度较差,其中48.48%的参与调查者对这一项“不满意”。

亟需建团购网信用评价体系

目前,消费者对整治和规范网络团购市场的呼声较高。24.06%的参与调查者表示,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团购网站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团购行业的经营行为。

另有超过20.91%的参与调查者表示,需要建立健全团购网站服务标准,以加强监管。而《报告》指出,目前,网络团购行业服务质量规范标准尚属一片空白。

消费提示

五招避开团购陷阱

第一招:要在付款前对网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包括网址、地址、电话、工商执照、ICP备案等;

第二招:查验网站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证照之间的内容是否相符;

第三招: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只有QQ、E-mail、手机号码,没有固定座机电话和地址的网站,不要轻易与其交易;

第四招:要关注团购网站的口碑及品牌美誉度,参考其他消费者的点评;

第五招:保留交易记录、索取售货凭证等。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 王凤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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