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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遏制房地产过快上涨 打击囤积土地

发布:2010/1/9 10:13:34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10分报道,新年伊始,上至中央、下到地方纷纷出台各种政策遏制房地产过快上涨。

  日前,由上海市从税收信贷政策调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加强市场监管等四方面采取措施,以求遏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广州深圳等地也纷纷出台政策打击囤积土地的现象。

  根据广州市出台的《办法》,开发商囤地成本将大为增加。土地闲置费不再按月计收,而是统一规定按出让土地价款20%或划拨土地价款20%一次性征收,并明确规定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1‰的滞纳金。这无疑让那些囤积或闲置土地的开发商承担着更大的风险。

  房地产调控重在政策的执行力度,有很多政策实际上一直都是存在的,但是因为执行力度不够,政策形同虚设。以上海为例,2009年,上海有330宗土地“批而未用”,这些闲置土地的所属公司包括境内外多家知名地产企业。这些“批而未用”的住宅用地建筑面积达到4356.5万平方米,它们一旦上市,上海楼市供不应求的状况将得到改观。330宗住宅性质或含有住宅性质用地的项目近三分之二是在2004年8月31日前出让的土地,且主要采取的是协议出让的方式,由于过去5年间,上海地价、房价飚升,这些“晾着”的土地为开发商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权威渠道获悉,2009年上海财政收入,增量部分50%左右、存量部分25%左右均来自于房地产行业贡献。如果卖地成为政府主要的收入,那么希望政府大力打击囤地,房价飙升的话,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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