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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交警16小时速破肇事逃逸案

发布:2017/7/4 9:27:11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一辆小型轿车与行人相撞后逃逸,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警后,曹妃甸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经缜密侦查,仅用16小时便侦破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据介绍,6月27日零时,曹妃甸区交警支队一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称唐海镇青年城二期南门口一行人被撞伤,生命垂危,疑似逃逸事故,请迅速出警。

  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场后,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发现伤者血迹及少量轿车撞击行人时遗留的灯罩碎片,伤者经曹妃甸区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确定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得知案情后,曹妃甸交警支队一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初步确定嫌疑车辆逃逸方向,对事故发生地周边的主干道和大小路口的监控进行调取和实地排查,同时查看高速公路各个卡口照片及监控视频,对符合现场遗留物特征的车辆逐一排查。当办案民警排查到曹妃甸区一中教师楼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右侧大灯、保险杠、玻璃等处有明显损坏痕迹,经查,与肇事现场遗留碎片和逃跑方向、路线等都符合该案特征,至此嫌疑车辆已基本确定。

  在掌握嫌疑车主为王某某后,办案民警直奔嫌疑人居住地,但嫌疑人不在家中,且手机无人接听。办案民警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到了嫌疑人家属,对其简单说明案件经过并进行劝解。6月27日16时,王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到曹妃甸交警支队一大队自首。

  经查,王某某,男,1996年出生,黑龙江人。6月27日零时,王某某由东向西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唐海镇青年城二期南门口处,与过马路的行人相撞。事发后,王某某怕承担事故责任,驾车逃逸,行人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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