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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电动自行车族”违规又危险

发布:2013/7/24 11:06:57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田菲菲)日前,市民王先生向晚报反映,有的家长为尚在少年阶段的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满16周岁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少年电动车族”上路险象环生

  王先生说,暑假期间,他经常看见少年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有的还带着人,很容易发生危险。几天前,他开车经过华岩路时,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少年突然从车前“闪”过,他紧急刹车,对方头也不回地疾驰而去。

  22日19时许,记者在兴源道上看到,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骑着电动自行车从一辆公交车后面钻了出来,直接骑到了马路中央,在几辆机动车缝隙中穿梭。因为身材较小,他只能屁股勉强地靠在座位边上,双手艰难地扶着车把,非常危险。

  一位初中生家长告诉记者,暑假给孩子买电动自行车是为了让孩子省出更多时间学习。“这些男孩骑电动自行车比大人还快,又不注意周边交通状况,太危险了!”采访中,许多市民表达了对“少年电动车族”的担忧。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违规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年龄作出明确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一位路面执勤的交警表示,对于“少年电动车族”主要是口头教育,难以治本,“电动自行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都不如自行车。”他提醒未满16周岁学生的家长,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不要让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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