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路径探寻:城镇化不等于房地产化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强则国家富”。如今新一届政府正聚焦于对这一古训作出全新演绎。“新型城镇化”,被视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与普惠民生的新载体而被寄予厚望。
城镇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改革,亟需顶层设计。近日,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在由新京报、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腾讯网共同主办的“中国经济展望及城镇化发展高峰论坛”透露,国家城镇化发展政策规划“正在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当中”。
户籍、土地问题谋解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城镇化进程中最大的障碍是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的官方统计数字是51.27%。但这其中,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数的比例却只有35%。还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只是处于“半市民化状态”,无法享受城市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服务。
李铁认为,城镇化的核心就是让农民转化为城市市民。如果进城农民无法享受相应公共服务,反而形成了其与和城镇居民两极化的就业和生存状态,这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为不利。
当然,户籍改革亦有其现实难度,李铁举例称:广东虎门镇有100多万人口,本镇人口是10万。若把100万人口的户籍全部解决在这些小城镇显然不太容易。它涉及到利益结构的调整问题。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则表示:“户籍制度改革,可以从试点开始,从中等城市,然后到省会城市,然后到直辖市。但是这个事儿一定要做。”据悉,哈尔滨、南宁两地政府已发布有关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政策,取消农业和非农户籍划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在解决农村人口市民化问题上,土地制度亦是一道必须跨越的门槛。农民难以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业内的普遍看法是,要提高农村征地补偿,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同权同价参与城镇开发。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正在制定中,但这个条例的出台前提是先要对其上位法《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这已经被提上日程,但关于新标准如何制定等仍存在不小争议。
“人的城镇化”滞后
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称,按照世界城市的发展规律,当城镇化率达到40%—60%的时候,标志着城市进入成长关键期,“城市病”进入多发期和爆发期。此时,继续推进城镇化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怎么走?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主任慕海平表示,不能仅有“人口的城镇化”,而应是产业、人口、土地、社会、农村五位一体,才能避免城镇化可能产生的负面问题。
慕海平指出,没有产业就无法吸引劳动力,无法支撑城镇化发展;建了很多城市没有人,则是空城,二者都不可取。而城市与农村的管理方式不一样,若城镇化过程中不能创新社会管理,很容易积累矛盾,也不是城市健康发展的标志。
事实上,要实现“人的城镇化”而不只是“人口城镇化”,亦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得出的经验教训。墨西哥、印度、埃及等国家就因快速的城市化进程缺乏相应的工农业增长支撑,农民转为市民后无法就业,无法真正“安居乐业”,从而诱发了一系列的“城市病”,如贫民窟问题、居高不下的失业率、暴力犯罪频发以及“去农业化”等。
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大“城市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肖金成则提出,城市应与其周边区域紧密联系起来,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各种大城市病及人口过于集中带来的社会问题。
肖金成举例称,2005年亚行发布的河北省战略研究报告显示,环京津地区有32个贫困县,272万贫困人口。如果京、津的产业能够扩展出去,人口不必集中在北京,北京的水污染、空气污染、交通拥堵等系列问题无疑能在一定程度得到缓解。
警惕变味成“房地产化”
有舆论担忧,中央力推新兴城镇化或变相拉动与城镇化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行业,从而便相推高房价。
远洋地产总裁李明表示,城镇化肯定不仅是发展房地产,但城镇化的实现亦离不开房地产。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显示:城镇化率达40%之后,住宅的销售额和销售量会急剧上升。
聂梅生进一步指出,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也离不开土地制度改革。“在房地产的问题上,双轨制有三个最大的双轨。地根没有解决,光是银行和最后产品的解决,是不能够形成房地产整个供应链的双轨制。”对此,中坤集团董事长黄怒波亦表示赞同:“土地这个水龙头被关死了,而做饭都要水,就这么一点儿可不就贵吗?”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仍要警惕将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划等号。如果只是一味借城镇化大量圈地,大搞房地产开发,而并不懂得与产业协同推进、与就业统筹考量,将后患无穷。
总之,面对我国人口红利的衰竭及城镇化相对滞后的现状,“新型城镇化”无疑仍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而选择什么样的城镇化发展思路与路径,对未来中国产生巨大影响。(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