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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视传媒宣布对纽约州高等法院裁决提出上诉

发布:2013/1/9 9:48:43  来源:网易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美通社北京时间2013年1月8日,拥有中国最大的户外公共交通系统数字电视广告联播网之一的华视传媒有限公司(“华视传媒”或“公司”)(纳斯达克:VISN)宣布纽约州高等法院于2013年1月7日就此前橡树资本 (Oak Investment Partners) 和戈壁投资 (Gobi Partners)针对华视传媒(VisionChina MediaInc.) 及其子公司 Vision Best Limited(以下统称为“华视传媒”)未能完全遵循纽约州高等法院在2012年8月13日下达的一项共计6000万美元的资产保全判决而提出的民事藐视法庭的动议作出裁决。

纽约州高等法院的主审法官Charles E. Ramos裁定华视传媒因未能完全遵循2012年8月13日法院作出的裁决构成民事藐视法庭罪。2012年8月13日,纽约州最高法院下达书面判决,要求华视传媒将价值6,000万美元的资产于2012年8月21日前(a)转移到纽约州,由纽约市警长办公室托管,或(b)存入由纽约市警长办公室控制的位于中国境内的托管账户,或(c)做出其他等效安排以作为如果前数码媒体集团股东诉华视传媒及Vision Best违约胜诉的担保。华视传媒在收到判决书后立即采取行动遵循法院的判决,将华视传媒及华视传媒在中国境外的子公司所持有的等价于450万美元的资产转往美国纽约州警长办公室控制的银行账户内。同时,公司在尽最大努力寻求遵循法院裁决的一切措施后,告知法官由于受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的约束,公司无法将位于中国境内由其下属公司持有的资产转移到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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