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曹妃甸163 > 生活频道 > 房产家居

住建部通知查处捂盘囤房关键在落实到位

发布:2009/11/30 15:06:59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住建部11月中旬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通知》是住建部调研已久后,果断出手干预市场的表现。《通知》发出之后,各地开始落实。北京市住建委对各地市场上房地产销售备案工作作出严格规定。同时,查处捂盘囤房行为。11月下旬,北京市住建委介入调查中信城二期,其在没有获得预售证的情况下,提前发放房号和接受预订金的行为被指为违规销售。(11月26日《济南日报》)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房价“涨”声一片,新地王不断涌现。开发商捂盘惜售这类哄抬房价的伎俩频频抬头,令人愤慨。对这种欺骗消费者,制造楼市恐慌局面,掏空健康楼市灵魂的违规行为无疑应该坚决打击。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及时查处开发商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显示出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的姿态,但是住建部通知的实际效果难以让人乐观。

    事实上,捂盘惜售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中央一直都在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欺诈惜售的违规行为。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就明确指出,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007年,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等行为都被列入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

    但是,由于对捂盘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细则,再加上不少地方政府沿袭房地产财政思维惯性,不愿意打击违规开发商,更不愿意平抑房价,导致地方政府对捂盘惜售的打击“雷声大,雨点小”,问责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相关规定结果被证实是一纸空文。尽管报道说,11月下旬,北京市住建委介入调查中信城二期。但是并没有就此形成具体的处罚意见。而且,来自11月26日北京日报的消息说:北京楼市又现捂盘风,楼盘换新名单价涨5千。说的是暂定名为棉花片的宣武门楼盘原计划11月开盘,公布的价格在每平方米2万元至2.5万元,最近这个楼盘突然从网上销声匿迹。市民询问售楼处得知,该楼盘已经更名为四合上院,单价涨了5000元。拖延开盘时间,换个名称大幅涨价,开发商不是顶风“作案”吗?

    再比如,最近南京市出台规定对开发商捂盘确定最高1万元的罚款标准,就引发了舆论炮轰。1万元的罚款标准固然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如此低的罚款标准,只能算作政府平息民怨的姿态而已,根本不能有效打击捂盘行为。对此,有论者尖锐指出“罚款1万是捂盘动员令”。指责或许有失严厉。但是罚款标准过低显然难以遏制开发商的捂盘冲动。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抖落一地鸡毛。

    其实,遏制开发商捂盘的办法不是没有,而是有的地方不愿用而已。在我看来,要遏制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住建部不能发出一份没有可操作性的通知就万事大吉。而应该制定明确而严厉的处罚规则,并提高执行力,从经济上让捂盘惜售的开发商得不偿失。开发商不是看重利益吗?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只要查证属实,就启动问责处罚程序,罚他个倾家荡产。从而督促开发商用正常的销售手段运作房产市场。也让消费者走出无休止涨价预期的恐慌阴影,逐渐回归购房理性。

    另外,地方政府要改变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心理,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打破地王神话。最近,原世贸谈判代表龙永图先生尖锐指出:“2/3房子应该由政府供应”。 尽管该建议只是乌托邦式的住房理想,但是此番话道出了普通百姓的心声,传递出平抑房价的民生思路。政府不说拿出2/3的土地盖保障房,至少应该落实中央部署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吧。只有地方政府加强保障住房建设力度,降低地价与税费,让利于民。为平抑房价提供市场原动力。才能逐步改变开发商的暴利心态与捂盘心理。

 

相关文章

赞助商推广链接
Copyright © 2003-2009 Cfd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