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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环境逐渐成熟 4s店、汽车召回兴起

发布:2008/8/13 17:05:44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到4S店修车去

  从1994年拿到驾照,此后便为公司开车的陈中华,亲眼目睹了广州汽车生活从1998年-2008年这个十年的变迁。

  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原来开着公司的朗程(国产后即奥德赛)车去维修时,根本没有什么专业的店,都是去一些经营各种品牌的维修厂。“那时没有4S店这种说法,当然也没这种服务”。那时他去修车,都是随便找个维修厂解决了事。

  “直到1998年4S店引入中国才改变了这种状况。”在陈先生的眼中,4S店这个舶来品也从那一年彻底改变了中国车市的产销服务模式。而广州本田作为国内第一家引进“四位一体”销售服务模式的汽车企业,最早将这种模式应用到国产雅阁身上。

  “我之所以多年来一直对雅阁充满好感,其实也是对它的4S店模式感到亲切”。陈中华还记得第一次去广州本田4S店的情景:很大很豪华。而且工作人员态度很热情。“这和一般的汽车修理厂完全不一样”。

  一个人和一部召回法律

  提到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不能不提到宁夏一个普通的司机黄国庆。

  2000年9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矿厅司机黄国庆驾驶着一辆三菱帕杰罗V31越野车行驶在路上,突然他的帕杰罗制动失效,一场车祸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谁也没有料到,一场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在黄国庆的坚持努力下,催生了中国第一部有关汽车召回的法律。

  或许,黄国庆是幸运的。车祸并无大碍,而在三菱厂家的努力下,他的帕杰罗故障也被检测出来,并维修完毕,但黄国庆并不满足于个人车辆排除了质量隐患。因为他认为这一缺陷不是仅仅他那一辆车的事情,应该带有较大的普遍性。

  黄国庆没想到的是,恰恰是由于他主动向质检局报告并及时进行检测,才发现了三菱帕杰罗的“先天性疾病”——汽车自身故障。而在他的努力下,避免了更多的事故发生,进而推动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程序性行政规定进入启动日程。四年后,中国颁布和实施了中国汽车召回制度。当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帕杰罗V31、V33两款车随后被三菱公司正式宣布召回。

  召回已像家常便饭

  如今,时隔三菱首次召回汽车事件已经8年有余,中国汽车召回制度也已经实施了4年。截至2007年11月,国内总计召回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

  谈到那个时代首次出现在全国车主耳中的新词汇“汽车召回”,陈先生坦言,当时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感觉很新鲜,但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第一次听说汽车召回,我就觉得这个制度很好。”陈中华先生表示,这是厂家负责任的表现,比起那些因质量问题而屡屡推卸责任的厂家来说,召回制度更能引起消费者的理解。

  2007年初,50多万辆雅阁、奥德赛和飞度将被广州本田召回。当时,陈先生的雅阁列入召回名单。如今,在陈中华眼中,汽车召回已经像家常便饭,不会再有人大惊小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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