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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分局捣毁制假酒窝点2处 查获假酒百余件

发布:2018/1/18 13:52:14  来源:曹妃甸公安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曹妃甸区公安局南堡治安分局治安大队经过近半月的调查排摸,一举破获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名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制假窝点2处,缴获打码器、压盖器等制假器具数十件,收缴大量盛假酒的空瓶、包装盒、商标、桶装白酒等原材料,扣押冒牌假酒五粮液、茅台、国窖等150余件,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2017年11月以来,南堡分局接到举报获取了位于南堡辖区某烟酒店涉嫌贩卖假烟酒的线索。区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分局治安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深入侦查,搜集线索,快速侦破案件。治安大队立刻组织民警对这家烟酒商店进行了调查。确定了经营者的身份后,治安大队民警分为两组,一组抓捕商店经营者(已另案刑拘);另一组针对烟酒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侦查摸排。

通过调查,办案民警锁定一辆冀B牌照银白色北斗星汽车与假酒配送具有重大关联。寻迹追踪,办案民警发现汽车所有人熊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其车除常在唐山市路北区韩城活动外,不定期去往唐山各县区及外市活动。为防止打草惊蛇,治安大队采取了秘密手段进行,深入开展侦破工作。

1月,正值寒冬,办案民警们冒着刺骨寒风,蹲守在犯罪嫌疑人租住处观察着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及其夫刘某的活动情况,最终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熊某、刘某在租住处与韩城某小区地下车库内的2处秘密制假、储存窝点。锁定制假窝点后,治安大队随即组织精干警力于1月13日下午16时许,开展了收网行动。共抓获制售假酒的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制假窝点2处(租住房屋与地下车库),缴获制假器具数十件,收缴大量制作假酒的原材料,扣押冒牌假酒150余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女,汉族,37岁,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刘某(男,汉族,36岁,河南省人)对其生产、销售假冒名牌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刘某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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