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起 唐山实施新一轮机动车尾号限行安排
发布:2018/1/8 7:11:23 来源:唐山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冬春季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18号)的规定,2018年1月8日起,我市对非营运小型汽车限行尾号进行调整。
根据通告规定,我市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通告规定,我市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的限行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记者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