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积极打造“阳光检务”
发布:2017/11/29 17:53:49 来源:曹妃甸热线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曹妃甸区检察院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积极打造“阳光检务”
检务公开是强化内、外部监督、促进检察干警严格公正执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曹妃甸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深化司法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谋划部署,狠抓推进落实,检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该院及时制定了《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察长为组长的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检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筛选、确定了检务公开目录,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确保了检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年度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每名检察人员推进检务公开的积极性。
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的观念,形成了全院齐抓检务公开的良好局面。
二是搭建公开平台,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建成、启用了以一厅六室为重点的检务公开工作用房。检务大厅位于进入办公楼的第一显著位置,设置了控告申诉、案件查询、检务咨询、行贿案件档案查询及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金牌检察官预约等六个窗口,随时接受群众的控告申诉和咨询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群众还可通过触摸机、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及时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各机构的设置及其工作流程、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范围,随时查询终结性法律文书及案件程序性信息。检务大厅集便民服务、案件查询、信息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拉近了检察机关与广大群众的距离。
此外,该院还设置了检察长接待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金牌检察官接待室、案件质量评查室及公开听证宣告室,便于相关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拓展公开载体,增强检务公开效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应用推广,扩大检务公开的影响力。
在办公楼前路边显著位置设立了检务公开栏,并利用办公楼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检务公开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编印了“检务公开”系列手册,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设立移动警示教育基地,经常性地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场镇社区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开展“举报宣传周”、上法制课等活动,积极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进展,普及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
部署应用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借助互联网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该院及时将重要案件信息、相关法律文书在网上进行公开。同时,开通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栏目,便于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进一步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开通了本院门户网站,设置了本院概况、检察要闻、检务公开、检察业务、职工建设、以案说法、检察文化等栏目,及时将终结性法律文书上网并发布重大案件信息,广大网民通过各栏目可以及时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建立了控告申诉平台,控告申诉人能够便捷地进行控告、申诉。
拓展公开渠道,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开通了两个微博——
“唐山曹妃甸检务之声”和“唐山曹妃甸检察”,设立了微信公众账号,定期推送信息,并实现了与网民的及时互动。
四是坚持公开举措,狠抓执法办案分开。坚持把检务公开贯穿办案始终,落实到每个业务部门和每个办案环节。检察人员执行公务活动时,必须通报姓名、身份和执行检察活动的事由和法律依据;在侦查、批捕、起诉、申诉等各个诉讼环节,严格依法履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同时将告知内容通过笔录、文书等记载归卷;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和重要证人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防止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获取证据;全面实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对在押人员实施司法救济,向每名在押人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和《禁止刑讯逼供特别告知书》,并实行“检察官约见”制度。
该院全面应用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除绝密级案件以外,本院受理和办理的各类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用印打印和网上监督管理。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实现了内设案管部门对业务工作的横向管理、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纵向管理,更便于上级院对下级院的有效监督。通过实时监督和全程控制,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触角深入到了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为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支撑和机制保障。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积极打造“阳光检务”
检务公开是强化内、外部监督、促进检察干警严格公正执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曹妃甸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深化司法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谋划部署,狠抓推进落实,检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该院及时制定了《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察长为组长的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检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筛选、确定了检务公开目录,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确保了检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年度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每名检察人员推进检务公开的积极性。
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的观念,形成了全院齐抓检务公开的良好局面。
二是搭建公开平台,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建成、启用了以一厅六室为重点的检务公开工作用房。检务大厅位于进入办公楼的第一显著位置,设置了控告申诉、案件查询、检务咨询、行贿案件档案查询及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金牌检察官预约等六个窗口,随时接受群众的控告申诉和咨询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群众还可通过触摸机、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及时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各机构的设置及其工作流程、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范围,随时查询终结性法律文书及案件程序性信息。检务大厅集便民服务、案件查询、信息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拉近了检察机关与广大群众的距离。
此外,该院还设置了检察长接待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金牌检察官接待室、案件质量评查室及公开听证宣告室,便于相关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拓展公开载体,增强检务公开效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应用推广,扩大检务公开的影响力。
在办公楼前路边显著位置设立了检务公开栏,并利用办公楼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检务公开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编印了“检务公开”系列手册,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设立移动警示教育基地,经常性地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场镇社区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开展“举报宣传周”、上法制课等活动,积极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进展,普及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
部署应用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借助互联网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该院及时将重要案件信息、相关法律文书在网上进行公开。同时,开通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栏目,便于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进一步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开通了本院门户网站,设置了本院概况、检察要闻、检务公开、检察业务、职工建设、以案说法、检察文化等栏目,及时将终结性法律文书上网并发布重大案件信息,广大网民通过各栏目可以及时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建立了控告申诉平台,控告申诉人能够便捷地进行控告、申诉。
拓展公开渠道,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开通了两个微博——
“唐山曹妃甸检务之声”和“唐山曹妃甸检察”,设立了微信公众账号,定期推送信息,并实现了与网民的及时互动。
四是坚持公开举措,狠抓执法办案分开。坚持把检务公开贯穿办案始终,落实到每个业务部门和每个办案环节。检察人员执行公务活动时,必须通报姓名、身份和执行检察活动的事由和法律依据;在侦查、批捕、起诉、申诉等各个诉讼环节,严格依法履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同时将告知内容通过笔录、文书等记载归卷;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和重要证人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防止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获取证据;全面实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对在押人员实施司法救济,向每名在押人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和《禁止刑讯逼供特别告知书》,并实行“检察官约见”制度。
该院全面应用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除绝密级案件以外,本院受理和办理的各类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用印打印和网上监督管理。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实现了内设案管部门对业务工作的横向管理、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纵向管理,更便于上级院对下级院的有效监督。通过实时监督和全程控制,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触角深入到了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为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支撑和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