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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出炉

发布:2015/7/17 15:48:33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015年河北征兵工作正集中进行大学生征集,高校放假前将完成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工作。同时面向全体适龄青年进行征集,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今年征兵工作入伍年龄要求有所放宽。

入伍年龄要求有所放宽
  男青年征集年龄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值得说明的是,去年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要求为不超过23周岁,今年高职(专科)毕业生与本科毕业生一样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
  女青年征集年龄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又有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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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后考研
  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考研,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
  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 (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后专升本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河北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退役后入学或复学
  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和毕业后优先推荐接收入伍。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大学生士兵学费补偿标准提高
  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标准提高至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标准提高至12000元。
  此外,高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选取士官后发放工资。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以2014年四年制本科为例,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在部队服役2年,一个农村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拿到100690.4元;一个城镇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拿到114436元;一个农村大学在校生可以拿到80626.4元;一个城镇大学在校生可以拿到94372元。因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年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同,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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