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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伪基站”做发财梦?没门!

发布:2015/1/16 9:37:55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伪基站”从事违法活动,虽然玩起了高科技,但最终难逃警方慧眼,受到法律的制裁。日前,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非法购买“伪基站”牟利的陈某、高某作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

  2014年2月,曹妃甸区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伪基站”案。这月初,曹妃甸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移动公司多次接到客户投诉,说在城区出现手机信号频繁中断、无法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的情况,严重阻碍了正常通讯,给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该局对此高度关注,刑警支队迅速派员查处。民警通过连续多日摸排走访和蹲坑守候,于2月13日,在曹妃甸区汽车站附近,将正在面包车内发垃圾短信广告的陈某(男,现年31岁,唐山市丰南区人)、高某(男,现年41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当场抓获,缴获“伪基站”设备一套。

  经查,陈某在丰南区经营一家婚庆公司,听说用“伪基站”发信息很赚钱,就在网上从南方一个网店订购短信群发机,双方商定见面验货交易。2013年12月,那家网店派人携带产品到唐山火车站和陈某接头,陈某当场试用并确认设备能正常使用后,以2万元成交。“伪基站”设备买到手,陈某便于一火锅店老板联系,收取800元为其搞促销活动群发短信。时隔不久,高某得知陈某买了“伪基站”,就与陈某合起伙来,他俩找了几家公司,于2013年12月底、2014年1月1日和9日,先后3次在曹妃甸区作案,专挑人员密集场所群发广告短信,每次都非法获利1800元,2月13日作案时被当场抓获。(记者 王蓉辉 通讯员 刘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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