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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身边好人好事”网上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3/11/14 11:25:2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身边好人好事”网上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网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城市文明程度测评体系要求,从即日起,拟在全区组织开展“身边好人好事”网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办对精神文明网上创建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依托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和广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充分利用网络覆盖广、传播快、参与性强的优势,通过组织开展“身边好人好事”网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身边好人好事”,用身边好人引领文明新风尚、用身边好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合力形成好人好事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以在博客撰写博文和评论、发微博、QQ群组话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着眼来自基层、源于平凡的好人、好事,紧紧围绕孝敬老人、邻里和睦、爱岗敬业、团结互助、扶贫济困、见义勇为、热心公益、拾金不昧、志愿服务等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组织开展网上宣传活动。为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活动一定阶段后,以召开座谈会、专项活动交流会等形式,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回顾和交流。

  三、活动范围

    “身边好人好事”网上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区文明办全体人员;区直各党(工)委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全国和省、市、区级文明单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和所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既是活动的组织者,又是活动的参与者,具体负责引领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好人好事” 推荐报送工作。

  四、具体事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迅速落实。一是近期报送要求。各党工委、各系统要报送“身边好人”至少2人;“身边好事”至少2件(须在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以外的单位中推选)。各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要报送“身边好人”至少1人;“身边好事”至少1件(“身边好人”不要报送之前各界市级及以上“身边好人”评选入选者,本单位提名未入选者可报,最好报最近一段时间内发现的好人、好事)。在报送内容上,主要是反映好人好事的图片、文字、视频,85日前报送区文明办(电话:8711568,邮箱:cfdwmb@163.com)。文字要求2000字以内,视频要专门报送光盘。85日以后,各地各单位可以随时报送。二是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身边好人好事”网上宣传活动,既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又要注重体现本地本单位特色。三是各单位要注意加强活动情况反馈,及时将有关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市文明办调研处。

 

唐山市曹妃甸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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