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公司起诉两家百货商场侵权
发布:2013/10/16 10:20:15 来源:网易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东莞(广东)10月15日电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黄彩华 因质疑百货商场销售涉嫌侵犯腾讯企鹅卡通形象的音箱和小夜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日前将广东省东莞市两家百货商场的个体老板告上法庭,各索赔3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上述两宗案件,将于10月23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并将通过该院官方网站进行庭审直播。
腾讯公司称,该公司自1999年起就开始在QQ即时通讯中使用QQ企鹅卡通形象作为服务形象代言和标志。随着QQ即时通讯影响的扩大,QQ企鹅卡通形象也影响广泛。2001年6月,广东省版权局就腾讯QQ企鹅美术作品颁发了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腾讯公司将企鹅卡通造型授权于诸多平面和立体的衍生商品上,并刊载于大众传播媒体上,具有巨大市场价值和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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