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违反交规盘点:高晓松追尾周杰撞车
高晓松违规,书面保证高调道歉
京华时报讯一月内三次“涉牌”,韩红昨夜终于在某节目录制现场鞠躬道歉,并微博公开手写致歉书。近年来,栽在交规上的明星不少,高晓松、周杰、王志文、刘惠、阿穆隆……作为公众人物,他们各自的反应不同,但最终都通过不同方式向公众道了歉。
高晓松
书面保证高调道歉
酒驾制造追尾,拘役6个月,处罚金4000元。
2011年5月9日晚22时许,高晓松和两位朋友在昆仑饭店喝酒。席间,他喝下一瓶威士忌,又和两位朋友一起喝了一瓶白葡萄酒。酒后的高晓松驾驶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回家,在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春秀路路口)制造了连环追尾事故。经交警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
5月10日下午4时15分,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5月17日,高晓松被判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事件经过
-当事人反应
对不起!永不酒驾
据车祸的现场目击者称,高晓松在车祸发生后,曾表示歉意,并称愿意赔偿全部损失。5月10日,高晓松还写下简短的书面保证书:“对不起!永不酒驾!”
在审理时,高晓松表示放弃辩护。高晓松自述,他以前以为喝酒能获得自由,没想到反而失去了自由。他表示没有需要为自己辩护的,有的只是忏悔。他愿意承担此次车祸中的全部责任,并且最大限度地赔偿受害人和造成的损失。对于外界的关心和教导,他表示感谢。他表示,酒令智昏、以他为戒,他愿意终身做一个宣传普法的义工。
王志文
网站发帖低调认错
酒后驾车,尚未达到醉驾范畴。
□事件经过
2012年10月26日凌晨,上海长宁警方在虹许路靠近老外街进行酒后驾车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男子。经核查,该男子为知名演员王志文。随后“上海警民直通车”的官方微博证实,经司法鉴定,王志文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尚未达到醉驾范畴。
-当事人反应对不起,让大家担心了
酒驾次日,王志文便在粉丝网站“锐意坦荡王志文俱乐部”道歉:“对不起,让大家担心了,万分内疚。犯了错就该深刻反省,同时殷切希望驾车的朋友在老王的错误中汲取教训:酒后绝不驾车,祝大家及家人安好!”
如此“低调”的道歉,引起网友的不同反应。有网友表示:“道歉了就好,知错认错还是好同志。”但也有人评价:“道个歉这么扭扭捏捏,说好听点是低调,难听点就是不真诚。”
10月29日,王志文的好友、导演何平在微博透露,王志文对酒驾一事颇为内疚,正在家中闭门思过。王志文向何平表示:“犯此错误是不可原谅之过。”王志文还说:“是个教训,侥幸是不可以的……每个人都应当遵守规则,每个人也都会犯错,就像在球场上一样,社会中也应如此,其实都懂的,但没有做到,对社会、对家人和朋友们,我很愧疚。”
但王志文本人并未正式面对媒体或公众道歉。
快男阿穆隆
家人公司收拾残局
酒驾逃逸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向死者家属赔偿114万元。
□事件经过
2010年3月2日,在成都参加完某活动发布会的阿穆隆去杭州看望朋友,吃完晚饭后还去两家酒吧。至次日凌晨4点离开酒吧时,酒吧工作人员称,当时看见两人离开时走路摇摇摇晃晃。自认为状态还好的阿穆隆驾着宝马车过杭州古翠路十字路口时,猛撞上一位逆向骑电瓶车、穿雨衣的妇女李荣珍,电瓶车顿时零件乱飞,妇女被撞上引擎盖,从车顶滚落地面。肇事后,宝马车减速了一下,然后直接开走。
3月4日中午,其朋友联系出租车将阿穆隆送到机场,飞回北京。3月5日,得知朋友被警方带走后,当晚阿穆隆飞回杭州投案。后因伤者抢救无效死亡,阿穆隆的家人向死者家属赔偿114万元,阿穆隆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当事人反应
本人没有发声
在此事前后,阿穆隆本人几乎没有发声,仅在3月8日晚,阿穆隆的父亲就阿穆隆杭州车祸肇事事件发表网络公开信。他在信中向车祸受害方、天娱公司以及粉丝表达深深的歉意,称“阿穆隆的错误法律将给他惩罚,这是他应得的报应”。作为家属,他将向受害人竭尽所能进行补偿。
刘惠
接受采访深刻反省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拘役4个月,处罚金2000元。
□事件经过
2012年6月16日,相声演员刘惠在北京东城区和平里西街与北街交叉口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3毫克,远超出醉驾标准(80毫克)的2倍。7月11日上午,相声演员刘惠醉驾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法庭适用了简易程序,刘惠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法官随后宣布,刘惠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当事人反应
人不能太得意忘形
事后,刘惠第一时间表示对自己醉驾的行为很后悔,并称“喝喜酒误事”。出狱后,刘惠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反省,“从我的教训来看,我当时就是安全这根弦没上紧,现在深深领悟到,人不能太得意忘形,开车这种事情不能大意。所以现在我都不开车了,宁愿请人帮我开,我也不自己开了。”
刘惠表示:“酒驾犯罪令我充分认识到家庭和亲情的重要。也特别难过,都人到中年了,还给老母亲找麻烦。”
周杰
一个多月后才公开表态
弃车逃逸罚款18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
□事件经过
2009年6月2日凌晨,曾在《还珠格格》中扮演尔康的周杰,驾车在高碑店北路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后弃车逃逸。周杰本人在事发12小时后才到相关部门接受酒精测试。7月1日,朝阳交通支队作出《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周杰属弃车逃逸行为。7月26日,朝阳交通支队决定对周杰罚款18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周杰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未获支持。
-当事人反应
做客网站向伤者致歉
7月26日下午两点,周杰做客某聊天室,才第一次向撞车事件中的伤者刘小姐道歉。他表示自己不够勇敢、成熟,并承认对交通事故处理不当。同时,周杰也再度否认酒后驾车及肇事逃逸等指责,认为自己不是造成车祸发生的主要原因。
京华时报记者许青红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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