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曹妃甸163 > 信息资讯 > 曹妃甸新闻

曹妃甸区法院四项管理打造“提质增效”工程

发布:2013/6/21 17:59:13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记者从曹妃甸区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曹妃甸区法院以强化审判质效为切入点,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倾力打造“提质增效”工程。今年1—5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1105件,全部审结,结案率为100%。同比上升0.52%,上诉率同比下降2.6%,发改率同比下降0.2%,一季度区法院综合审判指标全省排名第28位,跃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

  一是强化审判质量管理。首先,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了诉前调解、刑、民、行审判流程,将案件的立案、流转、送达、审理、执行、归档等内容都纳入审判流程管理监督之下。其次,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为载体,采取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自查、互查等形式,对所有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评查,并针对评查出的典型问题,进行书面通报和整改,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今年以来,已举办庭审评查活动25次,评查案卷300案,裁判文书200份,提出整改意见17条。第三,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为每名审判人员建立了司法档案,将每名法官办理案件情况、上诉情况、发还重审情况以及错案、瑕疵案等情况均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形成了管理在平时、考核在平时、督促在平时的绩效考核良性运行机制,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审判质量大幅提升。

  二是强化审判效率管理。首先,牢固树立公正与效率并重理念,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按照能快则快原则,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合理调整工作时间,自觉加快工作节奏,力争以最短的时间办结每一起案件。其次,全面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努力缩短办案时间,切实提升审判效率。1—5月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06件,简易程序使用率为82%,当庭裁判825件,当庭裁判率为75%。第三,建立了案卷归档、审执工作月通报制度,将各业务部门审执及归档工作每月在全院公开通报,既让每名法官明确工作业绩、位次、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及时告知和提醒审判人员快审快结,科学调度案件,确保案件保质保量、快速审结。

  三是全面落实公开制度。首先,强化立案公开。严格执行公开起诉条件、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公开举证须知、公开诉讼风险提示、公开司法救助范围“六项公开”制度,在立案时将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连同相关诉讼文书一起送达当事人,使当事人在庭审前就对诉讼基本知识、审理期限、案件流程等事项了然于胸。其次,强化庭审公开。坚持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和公开案件审理结果,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真正做到“胜败皆服”。第三,强化执行公开。将申请执行人须知、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法官联系方式、案件执行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使执行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同时还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将执行案件终结、中止条件和理由、执行财产查证、执行财产评估、拍卖过程及结果、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四是强化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形成了刑、民、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综合调解格局,努力实现案结事了。1—5月份通过调解结案983件,调解率为89%;积极推行六段式释理明法工作模式,能动释明诉讼程序和实体内容,让百姓赢的明白,输的服气,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息诉服判率;发挥“三室一体”的诉前调解中心的作用,引导当事人诉前到调解中心接受调解,把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依托十四个审判服务站的延伸作用,强化审判服务站职能,主动跨前一步,主动对接,底部融合,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第一时间定纷止争。1—5月份有1140件纠纷通过诉前和诉外调解方式化解,既缓解了一线法官的压力,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文章

赞助商推广链接
Copyright © 2003-2009 Cfd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