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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一游”终极解密 不该是“最炫民族风”

发布:2013/6/4 10:44:23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一个小孩,七个大字,激起千层浪。丁锦昊小朋友远赴埃及在卢克索神庙一处具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浮雕上刻下自己的大名,印证自己“到此一游”。此事一曝光,网友纷纷大喊“丢人丢到国外”。中国人继旅游扫空名牌店后,又一陋习被诟病。毫无疑问,物质丰富后文明素质亟待提升。而在实操方面,又该如何下手呢?让中国社科院旅游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博士来解答这些问题。

  “到此一游”终极解密档案

  谜团一

  “到此一游”是石头蹦出来的呢,还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发明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吴承恩的人写了一本《西游记》,里面的第七回《八卦炉中逃大圣五行山下定心猿》:那只叫孙悟空的猴子竟斗胆在如来的手指上刻了一行大字:齐天大圣到此一游。

  刘思敏:游客到处写“到此一游”,的确有部分原因是模仿《西游记》中“孙悟空在佛祖的手指上写下‘到此一游’”。而《西游记》的这个细节也是对人类心理的一种总结。好的文学作品会折射出人性,剧中孙悟空的行为也代表了部分国人的心理,而小说和电视剧又将价值观传播给受众。

  可以说,《西游记》的这个细节对人们有一定影响。

  谜团二

  掀起到处刻字这股“时髦”风潮的到底是李白、杜甫还是苏东坡?

  ——华山、泰山到处可见文人骚客刻字的摩崖石刻,古代文人借此抒发登山临水时的即兴遣怀。有人说,这种抒发该是中国人的一种文化情怀,自古便有。

  刘思敏:这些摩崖石刻不是古代文人自己涂鸦上去的。苏东坡怎么能够在崖壁上写那么大的“赤壁”二字,而且亘古留存?那是经过当时、当地的“政府”批准、刻工刻上去的,与当今很多景区打造碑林,是展现文化的方式。因此,与游客的涂鸦,在形式上、质量上都有本质区别。

  谜团三

  到底谁才是乱刻字的始作俑者?真相只有一个!

  ——有句俗话说得好,人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命中注定的。就好像到处乱刻字注定与别人的白眼相遇一样,中国人出外旅游的陋习没少让中国人受白眼。

  刘思敏: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而中国人现在对于旅游基本上存在于第四个层次——获得尊重的需求。很多小孩现在放假回到学校,都会被问:“出去玩了没有,去哪里玩了?”如果你没有玩,就感觉比别人矮一截,如果别人去的东南亚,你去的是欧洲,你又会觉得你比他们厉害。这就是攀比,而攀比的基础就是炫耀的心理。所以在这个阶段,很多人出去旅游就是想通过炫耀来获得尊重。而“到此一游”这种生硬的展示方式正好符合了一些人的炫耀心理。只有当我们的旅游是为了第五阶段的自我实现以后,才能做到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和评价,也不需要通过这样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观察眼

  炫之种种,岂“文明素质”说得透

  练洪洋

  “到此一游”成因复杂,剥茧抽丝,似乎也能找到共性的蛛丝马迹,那就是一个“炫”字:到人未到之圣地,炫独到;入普通人难入之境(如国外),炫财富;在多得数不清的留字再挤下“到此一游”,炫存在;写下甜蜜爱情宣言,炫幸福;刻下龙飞凤舞字体,炫书法……风气之盛,去年四川一毛贼偷完之后,还在作案场所留下“小偷到此一游”,炫其高超之行窃技艺,可谓窃贼之VIP。

  炫耀是人的本性,不独今人——西楚霸王当年攻下咸阳,面对就地建都的建议,就说过,“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谁知之者!”不独国人——北京长城也屡遭外国人涂鸦。就在“丁锦昊到此一游”的廊柱上,也密密麻麻地刻着19世纪旅行者的名字。当然,国外亦有并不能作为国人热衷“到此一游”的合理性证明,只能说明炫是本性。炫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表现,恐怕也不是一个“文明素质”能说得透。

  无论如何,在风景区或文物上乱涂乱画,总是与一种神憎鬼厌、与文明格格不入的行为,应该旗帜鲜明地说“不”。窃以为,防范一些人在景区及文物上乱炫之策,一靠堵,二要疏。堵之道,罚为本。建章立制,订法定规,明确文物是公有财产、公有财产不可侵犯、侵犯要付出代价的观念,而不仅是媒体曝光、道德谴责层面的惩戒。

  我国长期存在对文物保护偏软、对毁坏文物惩处不力的现象,像“梁齐齐”不久在故宫铜缸上刻下“到此一游”,最后也不了了之,而在新加坡,乱涂鸦最高会被判入狱三年,甚至有可能受鞭刑。

  疏之道,在迎合。就像黄山等一些景区设“爱情锁”、“祈愿树”一样,在景点或文物面前设专墙,既满足炫耀欲望强烈游客的心愿,又不损文物,可谓一举两得。

  对话

  为何旅游时易发生道德失范?

  记者:为什么在我们在旅行的过程中特别容易暴露出这种素质低下的问题呢?

  刘思敏:在旅游的过程中,我们进入的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会容易导致一种道德失范的现象,因为缺少人监督。平时在城市化的熟人社会,有相对多的熟人对你进行监督,你就不好意思做不文明行为,就会有所收敛。所以并不是说我们在旅游中的文明素质不高,而是我们国人整体素质不高。

  记者:日本游客的礼貌、清洁一直被称道。但在日本经济刚腾飞时,日本游客的素质也是经常被诟病的,但后来也转变过来了。

  刘思敏:对。我们也有可能转变过来,但是可能时间比较长,而且这是需要过程的。日本的经济腾飞比我们早了二十年,他们比我们提早看到了国际文明的标准线,也找到了跟世界对话的方式,也开始以谦卑的心态与世界对话。旅游上的文明一定是以经济的腾飞为基础,同时还要有精神追求,这种精神追求是一种开放的、与世界对话的一种心态,特别是出境旅游。文明素质也是个逐渐的过程,尤其是我国人口那么多,受教育程度也参差不齐,这个转变不会是一时半刻的,但我们也必须有所行动。

  记者:旅游的不文明行为也可以仿效“中国式过马路”来进行惩罚吗?

  刘思敏:我不认同这种笼统的惩罚方式,应对不文明行为分门别类,要用多个层面的手段来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一般的地方涂鸦和在文物上面涂鸦要区分开来;涂鸦之后能否擦掉,是否会产生破坏性的后果。没有产生破坏性后果的话,它只是个不文明行为,需要被谴责。而如果发生了不可弥补、不可修复的后果,就是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处分。

  记者:我国在法律方面,对类似不文明的行为的约束,力度足够吗?

  刘思敏:《文物法》在关于这一方面只设置了一个罪名——故意损害文物罪。但是绝大部分刻字和涂鸦的人都没有破坏文物的主观故意,因为他们的意图只是表达存在感和炫耀欲,用故意损害文物罪就不合适,所以我建议设定“破坏文物罪”,发生了破坏文物的后果,就该被定罪。另外,虽然在《旅游法》草案上有对类似行为做出禁止,但没看到相关罪名的处罚,所以我认为在法律上应该更加细化。

  记者:是否还会有别的方式可以起到引导的作用呢?

  刘思敏:政府、景区的管理方式、力度应该加强。而且网络上那么汹涌的民情,也应该转化成现实的监督,这都是堵的方面。景区可以设立一些疏通的方式,比如说,设立涂鸦墙,通过设立一些涂鸦的场所来纾解游客的表现欲和存在感。甚至还可以举办一些涂鸦的活动,这也是景区的一种自我行销,对于疏导不文明行为也是行之有效的。文/记者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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