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曹妃甸养殖户索赔与驱赶 康菲20亿赔偿迷雾
在处理养殖户的索赔上,康菲公司将赔偿责任推给了农业部和海洋局,其在回复给时代周报记者的邮件中称,已于2012年3月将10亿元交给农业部,由农业部负责发放对渔民的赔偿,并已将10.9亿元交给海洋局,由海洋局处理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方面的索赔。
不过,巨额赔款去向成谜。未获赔偿的河北曹妃甸208户养殖渔民,近日公开发出索赔5亿的声音,并要求中国政府将康菲公司逐出中国。
曹妃甸养殖户索赔5亿无门
2011年6月4日、6月17日,由中海油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勘探开发的位于渤海海域中南部的蓬莱19-3油田,连续发生严重溢油事故,在事故中,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在堵漏方面进展缓慢,造成6200平方公里海域海水污染,这其中包括曹妃甸港以东沿海的水域污染。
常年从事海产养殖的208户河北曹妃甸渔民称,2011年蓬莱19—3油田溢油污染渤海事故,给他们造成了5亿元的总损失。
养殖户代表于庆宝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他家养殖400亩河豚和虾等,在2011年损失超过200万,当初农业部发起与康菲的谈判,赔偿养殖户损失时,他们以为看到了希望,但最后没有他们的份,他们感觉非常失望。当时养殖户曾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但法院没有受理。
据记者此前调查了解,农业部确定的方案中,赔偿对象不包括曹妃甸养殖户。目前的赔偿方案为农业部所确定,10.9亿元的赔偿基本由河北乐亭、昌黎和辽宁绥中县三地平分。曹妃甸208户和山东长岛县204户养殖渔民目前正在寻求国家帮助获得赔偿。
一养殖户告诉记者,曹妃甸养殖户纷纷到当地政府反映,希望政府替他们主张权益,但政府仅告知他们不要闹事,国家已经确定了赔偿方案,不能再更改。
2012年11月3日,曹妃甸养殖户向国家发改委张平主任邮寄了《责令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全面停止在华石油作业的请求书》。约一个月以后,代理律师前往查询,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答复此信件下落不明、不知所终,可能已当做主任的私人信处理了。
在制定赔偿方案时,农业部考虑的是按地域决定受损范围,而不是按水域确定,但曹妃甸养殖户称,他们与乐亭养殖户同样都是用的渤海水,且油都是从蓬莱19-3油田溢出的原油。
康菲称已赔偿20亿元
根据国家海洋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认定,康菲公司在作业过程中违反了油田总体开发方案,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对应当预见到的风险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最终导致溢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是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
据康菲发给时代周报记者的书面回复,康菲和中海油于2012年1月份共同宣布,农业部已收到10亿元人民币用于解决事件给渤海湾渔业资源所造成可能影响的相关索赔。“我们认为与农业部的协议为渤海湾事件中受到潜在影响的人们的索赔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并且也为渤海湾的环境和社区提供了支持。农业部负责资金的发放。截至2012年3月30日,康菲按照协议规定已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农业部。”
2012年4月,康菲中国、中海油与国家海洋局达成了另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作业者康菲中国将支付给国家海洋局10.90亿元人民币,用于解决本次事件对渤海湾海洋生态造成可能影响的相关索赔。
针对康菲在中国的行为,养殖户和律师要求将康菲驱逐出中国。
维权代表李希忠和于庆宝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为受污染渔民提供法律援助的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团队,经过研究论证,得出了结论—在渤海溢油的康菲公司,不仅故意违法,而且严重违约,中海油有权接管蓬莱19—3油田,收回所有石油权益。
按照律师分析意见,康菲公司触犯我国多个法律法规,同时构成多种法律责任。就民事责任而言,康菲公司不仅要承担环境侵权责任,依法向渔民赔偿损失,而且其行为属于根本违约,将产生合同法上的严厉责任。也就是说,相关中外合作开采渤海石油合同,已经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中方合作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把油田收回来自采自营,让康菲公司彻底出局。
据《第一财经日报》此前报道:按照原来的合作合同,中海油将于2014年接替康菲公司,担任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但是,两家公司的权益比例维持原状,康菲继续享有49%的权利份额。
环境律师夏军认为,国家海洋局是按照环评追责的思路,对康菲做出处理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生疲软,“补办手续”门槛过低,停产整改仅限于技术领域,对违法者的约束十分有限。但是,可以运用《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行政禁止令制度,对发生海上溢油的作业者进行全方位整改,更好地维护受害人和全体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