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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电影不得出现不符规定吸烟镜头

发布:2012/12/26 10:23:36  来源:腾讯娱乐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质检总局:电影不得出现不符规定吸烟镜头

目前上映的电影中经常充斥大量吸烟镜头

半岛晨报12月26日报道 国家质检总局前天公布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 (2012-2015年)》提出,研究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烟法律规定,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这一规划由工信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局8部门联合编制并负责实施。

《规划》提出进一步修订完善《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媒介和场所的范围扩大到互联网、图书、音像制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烟草企业以支持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等进行烟草促销;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企业冠名赞助活动以及采用直接或间接的奖励手段鼓励购买烟草制品。电影和电视剧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不得出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吸烟镜头。

《规划》要求进一步改进卷烟包装标识,制定警示作用更强的卷烟包装标识样本,增加说明烟草危害健康具体后果的警语。按照“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的要求,通过扩大警语占用面积、加大警语字体、增强颜色对比度等,提高烟草危害警示效果。同时逐步实施卷烟包装印制戒烟服务热线等相关信息。

全面加强烟草制品所使用烟叶、辅助材料、添加剂等的质量监控,扩大烟草制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的检测范围和检测内容,逐步披露烟草制品设计参数、组成成分和释放物方面的信息,防止烟草企业发布虚假、误导、欺骗性信息。据《北京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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