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李宗瑞迷奸案首提审 要求勘验所有光盘
李宗瑞(左)
南方都市报12月5日报道 2012年12月4日,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李宗瑞被控迷奸案,首度提审李宗瑞并当庭勘验光盘,律师说,李仍做无罪答辩,认错不认罪,并希望能勘验完约60部光盘影片,连不起诉部分也要看;法官则计划以后每周开庭勘验光盘,但勘验范围待确定。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李宗瑞被控从2009年起对多名女子下药性侵,他遭羁押至今始终否认迷奸或偷拍,遭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求刑30年。同案被告陈美兰则被依藏匿人犯罪嫌起诉。
李宗瑞4日上午被提审到法院,他从8月被羁押至今,身型消瘦,神情憔悴。他的委任律师文闻说,李宗瑞为开庭感到紧张,彻夜难眠。
法官当庭勘验1部李宗瑞光碟影片,文闻庭后表示,仍做无罪辩护,李宗瑞则不认检方指控罪名,“认错不认罪”,希望能勘验完约60部光碟影片,连不起诉部分也要看;法官则计划以后每周开庭勘验光碟,但勘验范围待确定。
此外,李宗瑞投案后被验出曾服用摇头丸等毒品,遭检方声请观察勒戒,法官已裁准,待检察官决定何时执行观察勒戒。
17名女星指证李宗瑞迷奸 李宗瑞:她们贴钱上我床
32人惨遭阔少迷奸圈套,包括名模同主持人,现已有17人挺身而出指证淫魔,李宗瑞父亲李岳苍曾被警方起诉窝藏罪犯,后来证据不足没定罪;至于李母史锦秀,每次上庭见到儿子被公审,都会忍不住落泪。
今次阔少案件的女检察官郭瑜芳,足足花了半年时间,联络片中受害人,安排单对单见面再播放偷拍影片。由于多数受害人忍不住当场崩溃,郭瑜芳自己也是女人,还会陪受害者一齐哭,再乘机鼓励对方出庭作证。
有证人,有证据,所有罪名加起来,李宗瑞求刑209年。控方初步提出至少要判30年或以上有期徒刑,但李宗瑞代表律师说刑罚太重,称当事人是自己去警局自首,没理由判这么重。
同淫魔恋爱过的吴亚馨,有不少艳照和视频流出,案发后一直躲在家不敢未出来见人,她身边朋友说,吴亚馨私下有做公益,情绪已经好了好多,复出娱乐圈是迟早的事,始终她是家庭经济支柱。
李宗瑞其实一直到现在都否认迷奸,称每个女人都是你情我愿,更称有部分人贴钱要求同他上床。而警方为了保护所有证人,决定内庭审理这个案件,万一受害人被传召,会安排秘密通道出入,上到庭会坐设有单面反光镜的房间作供,避免同李宗瑞有任何眼神接触,再受伤害。
李宗瑞被定性侵28人 被害女看视频崩溃
检警表示,李宗瑞自2009年8月起,在台北市夜店内认识多名被害女子,并趁女子不注意,以安眠药掺入香槟或矿泉水,蒙骗被害人喝下,待女子不省人事后,将被害人带往他位于台北市信义区的住家性侵女子得逞,李并涉嫌以摄影机和手机侧录性爱过程。
全案侦办期间,部分被害女子原本不愿出面指控李的犯行;但检察官锲而不舍,并对她们晓以大义“只有提告,司法才能还你清白,公义才得以伸张”。后来有17名被害人出面指认李的犯行。
办案人员表示,被害人全都是李的女性友人,部分被害人在勘验性爱光盘时,发现自己遭偷拍,都震惊不已,还有人泣不成声。有人遭李性侵后,因李帮她穿回衣裤,醒后只能“怀疑”自己遭性侵,亲眼目睹影片后,当场情绪崩溃,有人还骂李宗瑞“败类”。
李宗瑞45罪求刑209年 检方合并判处30年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经过2个多月侦办,6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李宗瑞;检方表示,李涉犯45罪,一罪一罚应求刑209年,检方合并求刑30年,并请求法官从重量刑。
另外,李的父母李岳苍和史锦秀、赖慕祯和叶信宏涉嫌藏匿李宗瑞部分,因罪证不足,检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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