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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署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和口岸开放工作

发布:2012/8/15 11:18:22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8月14日,市政府召开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和口岸开放工作调度会,部署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和口岸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副市长曹全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经过省、市多年努力,曹妃甸港区口岸开放于7月10日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国务院于7月23日正式批准设立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作为河北省首家综合保税区的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的成功获批,将极大提高曹妃甸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优化省、市和曹妃甸的对外开放环境。

  会上,曹全民针对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按照海关关于综合保税区监管需求,9月底以前要完成巡逻道、围网、卡口、集中查验区、部分市政道路及监管系统等封关口岸设施建设;10月31日以前,向石家庄海关申请并完成预验收,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向海关总署申请正式验收;12月31日前,按照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海洋局的有关要求,完成综合保税区土地利用审批手续等,研究制订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开放建设实施方案、产业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快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和入区项目筛选工作,确保在12月3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入区产业项目达到15个以上,并有一批新项目签约。

  此外,曹全民还强调,要加快曹妃甸港区口岸开放验收后续工作,加大跑办力度,力争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一期(2个泊位)、矿石码头三期(2个泊位)、实业公司通用散杂货码头(2个泊位)、通用码头三期(2个泊位)、弘毅码头(2个泊位)等10个涉外泊位在11月30日前办理完结口岸开放手续;按照《河北省唐山水运口岸曹妃甸港区对外开放验收纪要》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各项相关工作,确保按承诺时间整改到位。

  曹全民指出,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的获批是曹妃甸、唐山乃至河北对外开放工作的一个里程碑,是我市一件大事和喜事,也是曹妃甸开发建设的一个“金字招牌”。因此,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抓好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抓好曹妃甸口岸开放后续工作,加速打造曹妃甸这一重要增长极。

  会上,曹妃甸、石家庄海关驻曹妃甸港区办事处、市国土局、市口岸办等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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