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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扶持政策下半年或密集出台

发布:2012/7/20 11:57:33  来源:网易  浏览次  编辑:佚名

7月19-20日,2012中国数字出版年会在京举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表示,数字出版昭示着出版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我国数字出版面临产品形态单一,核心技术相对落后,国外企业大举扩张等挑战。新闻出版总署将完善数字出版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和数字出版配套管理措施;引导财政、税收等政策向数字出版产业倾斜。

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数据,2011年数字出版营业收入达到1377.88亿元,比2010年增长31%,占当年新闻出版营业收入1.46万亿元的近10%。“十二五”期末,数字出版总产值将达到新闻出版业总产值的25%。

多项政策下半年或出台

孙寿山指出,未来5年是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新闻出版总署将加快数字出版法规建设,并进一步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下半年,总署将加快修订《出版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并且抓紧制定发布《手机媒体出版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学出版服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这些政策法规的颁布,将为进入成长期发展阶段的数字出版产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外,新闻出版总署积极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及中央文资办等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更多的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数字出版产业总体仍处于发展阶段,在“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总署将在财政、税收、建设用地、投融资、进出口和人才培养引进等多个方面给予数字出版龙头企业必要的扶持和优惠。“这不仅包括传统出版企业,也包括技术企业、平台运营商等。”孙寿山告诉记者。

由于数字出版横跨多行业,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推动传统出版单位、内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和渠道运营商在出版内容、产业链盈利模式、版权保护、数字出版标准四个方面加强合作,妥善处理好产业链各环节的利益诉求,推动各方形成合力,谋求行业共赢发展。

四大挑战

数字出版产业也面临着新问题和新挑战。孙寿山指出,总结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传统出版业向数字化转型中出现产品形态单一、投入与产出存在距离等。尽管目前大多数出版单位都已认识到数字出版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但现有投入绝大多数集中在建立数字出版小平台和既有内容数字化两个主要方面。数字出版收入在出版单位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不高。反观国外,2011年世界6大出版集团的数字出版业务收入已占到集团总收入的20%-30%。

其次,核心技术研发相对落后,商业化应用开发不足。近年来,在以触摸技术、显示技术、识别技术、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为代表的核心技术方面,我国的研发创新能力严重不足,致使在生产环节上,又陷入代工、仿制、恶性竞争。

对于少数处于领先地位的数字出版技术,商业化应用开发严重不足。以语音技术为例,科大讯飞(002230)的智能语音技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顶尖的,但在应用方面,还是被苹果抢占了先机。

第三,国外大型数字企业向国内大举扩张,我国数字出版企业如何应对,是迫在眉睫的一大挑战。

近年来谷歌、微软、脸谱等国外大型IT公司相继介入数字出版领域;苹果、亚马逊等既有的数字出版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大肆扩张;培生、企鹅、爱思唯尔等跨国出版集团,数字化转型成效斐然,这些行业巨头对中国市场虎视眈眈。

目前我国数字出版企业多是小而散、利润低、品牌知名度不高的中小型企业;而大型出版集团竞争力又不够。来势汹汹的境外大军,让我国数字出版企业的成长期与机遇期也变得极为有限。

第四,管理运营体制面临新的形势变化。面对日新月异的数字出版产品、层出不穷的出版业态,我国在内容质量把关、数字版权保护、市场资质准入等监管层面显得力不从心。最为典型的是,相当数量并未取得资质的企业在从事数字出版活动,未能及时有效纳入管理范畴,留下了监管空白。

另外,几乎所有的传统出版企业都建立了数字出版生产部门,但管理体制机制依然沿用旧模式来管理新业态,不适应数字出版的产业特点、发展规律、经营策略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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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年内出台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了解到,旨在规范和促进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重要法规——数字出版内容投送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已经起草完毕,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和修订完善,计划年内出台。指导意见将在扶持政策、平台准入管理、平台特色化专业化打造方面给予明确规范。

国内数字出版平台普遍呈现规模和知名度小,没有品牌竞争力,没有像国外的苹果、亚马逊等企业那样的规模庞大、品牌认可度高的平台。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亟须规范“小散乱”的数字出版投送平台现状,实施准入制度,加强规模建设,扶持龙头企业。

具体来讲,首先,所有平台运营商必须依法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资质,无资质的企业将不得进入该领域。其次,加强内容导向监管。对平台的考核将设内容指标,促进特色、精准的内容传播。此外,发挥重点企业的示范作用。无论是出版企业,还是技术公司、运营商,只要符合条件,新闻出版总署将给予资金、项目等支持,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事实上,包括上市出版公司、三大电信运营商、百度和谷歌等产业链上下游各方都在争相建立自己的数字出版投送平台。中南传媒原本想和中部六省的出版集团共同建立投送平台,但各方利益如何协调成为最大阻碍;凤凰传媒欲通过并购来建立平台,但进展缓慢;而三大电信运营商都建立了各自的阅读基地,但出版企业只拿20%-30%的利润分成,致使它们积极性不高,平台内容不能快速扩大。百度和谷歌等互联网公司的进入,虽逐步培养付费下载的模式,但短期内盗版侵权很严重。平台混乱和缺乏有效监管措施是目前亟需解决的行业问题。(姚轩杰)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姚轩杰) 王凤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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