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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等4类民事案件列入海南法院重点审理案

发布:2012/6/13 9:30:20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6月8日上午,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提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海南法院将重点依法审理好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各类民事案件,维护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市场秩序和经济安全。

  据悉,2008年至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再审民事案件近10.8万件,较前4年增长了63%,占全省法院同期受理案件总数逾66%,结案率99%,结案标的额634亿余元。

  为维护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市场秩序和经济安全,海南法院将重点依法审理好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各类民事案件:一是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三农”案件。重点做好土地承包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和拖欠工程款等涉及农民、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案件的审理,确保农村基层社会安定,避免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妥善审理涉及旅游股权、旅游服务、旅游房地产等纠纷案件,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三是妥善审理涉及金融、投资和消费领域的纠纷。重点做好金融不良债权案件审理和支持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四是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海洋、环境、对外经贸、知识产权等类型的案件,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保护创新和维护知识产权。

  副省长符跃兰,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胡续发通讯员吴春萍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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