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财政局制定10项举措促发展
市财政局近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副主席来唐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勇同志就贯彻习近平副主席讲话精神提出的具体要求,并研究制定了10项举措以将指示精神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宏观引导。研究制定《唐山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唐山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意见》等文件,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二是理顺财政体制。将曹妃甸新区“定额分享、超收全返”财政体制延长到2012年;对曹妃甸县(市)区临港产业园区实行税费全返;跟进乐亭新区、芦汉新区行政体制变化,制定相应财政体制,推动唐山湾“四点一带”地区加快开发建设。
三是完善激励政策。落实唐山(丰润)中国动车城、曹妃甸电动车城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出台扶持中日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中韩工业园发展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四是助推城乡统筹。市本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6个百分点以上,2010—2012年,每年筹措小城镇和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整合统筹城乡发展各项资金,采取奖励、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项目建设。
五是注重生态建设。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和支持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建立节能指标与财政投入挂钩机制,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六是推进双向开放。研究制定唐山招商引资和扩大开放的优惠政策措施;全力支持陶博会、评剧艺术节成功举办;尽快出台唐山三女河机场资金补贴和管理办法,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七是扶持中小企业。落实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引导金融资本投向,设立政府专项奖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投入。
八是促进人才引进。设立唐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制定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实施。
九是加强收入组织。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和新上项目税源调查,对重点税源结对帮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切实抓好税收征管,壮大全市财力规模。
十是全面创先争优。践行科学发展示范机关和综合权力运行监控“两个”模式;实现由业务型向复合型和由机关型向实践型“两个”转型;完善党组织创新和党内关怀激励“两个”机制;铸造“理财到位、普惠到家”和“精细服务、满意财政”“两个”品牌,为推进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提供强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