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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一15岁少女交友不慎遭强奸

发布:2010/5/26 6:11:21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日前,唐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速破一起强奸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归案。

  5月18日,王某(女,15岁,滦南县人)向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在唐海镇某旅馆内被一男子强奸。接报案后,民警迅速出警,赶赴案发现场侦查。通过调取旅馆登记信息,并进行网上比对,民警迅速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宋某(男,20岁,唐海三农场人,无业)。5月19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宋某传唤至县局,并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

  经审,犯罪嫌疑人宋某交待了5月17日下午,其以交友的名义,开车将被害人王某拉至唐海县唐海镇某旅馆,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强奸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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