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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公办中小学学费全免

发布:2008/9/1 10:16:07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不详

  本报讯(记者张汇)今秋入学,唐山全市范围内公办高中公助生全部免除基本学费,全市10万多名高中学生因此受益。唐山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公办小学至高中十二年义务教育全部免学费的城市。

  2007年农村中小学9年义务教育免除学费,从今年秋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免费;自明年春季开学起,农村住宿学生不再交纳住宿费。

  今秋入学后,在唐山市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含特教)全部免交杂费。学生除交纳作业本费、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和55元/人的中考报名考务费外,不再交纳其他任何费用。作业本费(包括各种练习册)每生每学年为:1-2年级12元,3-6年级17元,7-9年级28元。

  城市1-9年级学生课本实行最高限价,不得突破,其中1-2年级6元/生年,3年级90元/生年,4年级110元/生年,5-6年级100元/生年,7年级170元/生年,8年级175元/生年,9年级130元/生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也按此标准。

  在唐山市公办高中就读的本市户籍公助生免交学费。择校生仍要交纳择校费:3年市区省示范性高中2万元,县省示范性高中1.2万元,一般高中6000元。此外,所有在读高中学生需要交纳取暖费、高中会考报名考务费和高考报名考务费。每生每取暖期交取暖费:集中供暖的28元,自烧锅炉的15元,自生煤炉的8元。高中会考每科每生8元,高考报名考务费100元(含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全部费用)。住宿学生还要交纳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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