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前签订的合同是否总让你提心吊胆,担心落入旅行社的陷阱中?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工商局了解到,近期他们将重点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主要依据今年制定的合同文本,整治旅游业的“霸王条款”。
全市171户旅行社被检查
据沈阳市工商局介绍,今年四月中旬起,他们就对全市的旅游行业开展了专线集中整治行动,全市171户旅行社全部接受了检查,针对旅行社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行政指导,对部分旅行社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在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合同文本中是否含有“霸王条款”,是否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保证合同内容合法、条款完备、含义明确。
整治行动的主要依据是今年沈阳市工商局和旅游局联合制定的《沈阳市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示范合同》《沈阳市国内旅游示范合同》《沈阳市一日旅游示范合同》文本。
记者从沈阳市旅游局也了解到,为了保障2008中国沈阳国际旅游节的顺利举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也将对全市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游客能放心旅游。
新合同基本不存在死角
沈阳市旅游局质监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旧的一日游合同中,部分规定比较模糊,合同双方有时甚至可以随意解读,例如,出现旅行社“甩客”时,赔偿的范围和金额没有标准。
但按照新一日游合同的规定,旅行社在旅程中弃置旅游者,应承担弃置期间旅游者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
“这也意味着,今后再出现‘甩客'情况,旅行社不仅要包吃包住,免费将游客送回出发点,还得赔偿游客全额旅费。”他分析认为,新合同中各项规定更加细致和明确,已基本不存在死角,这对旅行社来讲,无异于“紧箍咒”,从长远来看,却有助于整个旅游业服务标准的提升。
他说,新合同的细致还体现在沈阳市国内旅游示范合同上,“里面对旅游收费的各项收费项目都一一列举出来,从而杜绝了旅行社乱收团费的发生,有力地保障了游客的权益。”他还告诉记者,旧的国内旅游示范合同对于旅游者的违约责任并没有细化,因此一旦出现问题,旅行社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而新示范合同则在这方面做了约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旅行社的心理压力和经营压力。
据沈阳市工商局介绍,目前他们正向全市的旅行社推广新示范合同文本,用以对全市旅行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