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34个省直机关招录公务员职位昨公布 (附报名下载表)
-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种情况的报考者可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
-笔试将于10月11日在石市举行
本报讯(记者李国静)河北省34个省直部门和系统招录972名公务员的具体职位昨日公布。此次招录均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1日8:30至9月18日17:00,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笔试将于10月11日举行。汶川大地震受灾县(市)生源的2008年普通类毕业生、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可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手续。
勿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此次招录将采用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者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至1990年8月31日出生),并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08年9月(含9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农村工作,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以及曾在地市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此次招录将采用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9月11日8:30至9月18日17:00,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将提供给考生一个报名序号考生须牢记。
灾区报考者可减免报名费三种情况的报考者可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
汶川大地震受灾县(市)生源的2008年普通类毕业生、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以上三种情况的报考者可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这三种情况的报考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于9月22日、23日,分别凭毕业院校证明、家庭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家庭所在县(市)扶贫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手续。
10月11日在石市举行笔试考试大纲在河北人事人才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中国河北网公布。
笔试将于10月11日在石市举行,笔试考试范围参考《2008年河北省省直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河北人事人才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中国河北网公布。
笔试合格的分职位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不高于3:1的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报考省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按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看打速录测试”人员)。10月23日前,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和看打速录测试人员名单在河北人事人才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或看打速录测试人员,须于10月24日、25日到所报考部门(省厅、省局)干部(人事)处出具能够证明自己报考条件的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接受审核。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三种情况的报考者可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
-笔试将于10月11日在石市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