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贼”牵出“大案子”2009/5/27 6:09:44
一个“入室盗窃”的小贼,竟是刚刚持刀抢劫作案回家的团伙成员之一。迁安警方布控守候,从跟踪进入小区的可疑人员着手,挖出了一个疯狂作案的抢劫团伙。
悍匪持刀抢劫
4月18日将近午夜12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迁安一废品收购站老板王明(化名)惊醒。
就在开门的瞬间,门外的人一下子窜了进来,反手把王明摁在了床上。接着,外面的汽车上跑下两个蒙面人,其中一人用一把砍刀架在王明的脖子上,另一人手持铁棍。王明把柜子里的一千多元钱拿出来给了他们。但蒙面人并不满足,在他们的威逼下,王明又在床头和枕头下翻出了17000元钱。随后,蒙面人又把王明的手机抢走,飞快地跑上车消失在雨中。
巡警布控守候
4月19日凌晨2时许,迁安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的民警们正在一小区内巡逻时,一辆银色捷达轿车驶入了小区,中队长王胜利马上通知队员注意观察。车停在了18号楼楼下,一个年轻男子下车后,拉开了该楼2单元一楼的窗户,翻窗钻了进去。王胜利立即命令队员对该房间的外围进行布控。并带领2名队员分别从客厅和厕所窗户进入室内进行抓捕。进入房间后,民警迅速将室内人员控制住,房内住着20左右岁的两男两女,刚刚翻窗而进的那个年轻人正躺在床上。当民警表明身份后,他神色慌张,对他为何晚归和翻窗入室的行为支支吾吾,显然在隐瞒些什么。职业的敏感让民警们觉得此事肯定有隐情。在对房间进行查看时,民警在床头发现了大量现金,床下还放着一把砍刀。接着,在该男子驾驶的银色捷达车上又搜出三把砍刀。民警立即将4人带回队里审查。
抢劫案浮出水面
经讯问,钻窗男子王某交待了4月16日以来伙同徐某、周某、徐某某、小龙实施抢劫、诈骗作案7起(2起未遂)的犯罪事实。而他这次晚归正是同其余4人刚刚抢劫完一个废品收购站,因忘带钥匙只好钻窗进入出租屋内。随后,办案民警连夜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收入法网。
经查,4月16日,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用周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捷达轿车,当晚11时许,在迁安市野鸡坨镇抢劫电动车作案1起(未遂);4月17日晚,他们在沙河驿镇田家店、杨柏公路、杨店子三角地、轧一钢厂附近“碰瓷”,敲诈勒索大货车司机钱财作案4起,敲诈现金930元;4月18日凌晨4时,5人在赵店子镇抢劫三轮车司机作案1起,抢劫现金230元及手机1部;4月19日凌晨,在木厂口镇持刀入室抢劫废品收购站作案1起,抢劫现金18000余元和手机1部。4天时间内连续作案7起,涉案金额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徐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