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09/8/27 10:31:59
明明白白房产交易
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有困难找晚报》专栏询问有关房产交易程序问题。为方便百姓进行房产交易,记者请市房产交易专业人士详解了房地产交易过程。
七种房产不能转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三)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六)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存量房(二手房)转让)
一)基本要件
转让方(卖方):夫妻双方到场,携带产权证、土地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有效证件(直管公房需要到所在地房管所开具各项费用结清证明信)。
受让方(买方):夫妻双方到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有效证件。
提示: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应当与实际相符,情况特殊请到房产局交易前台或打电话详细咨询。
(二)存量房转让流程
1.产权监理处验证、查档(交易大厦后面的附楼)。
2.复印交易双方证件(交易大厅西侧第51、52号窗口)。
3.取号等待(交易大厅中央咨询台)。
4.办理转让手续(交易大厅第12、13、14、17、18、19号窗口)。
5.交纳各项手续((交易大厅西北侧收费区)。
6.到地税征收大厅缴纳地税(本大厦602房间)。
7.到契税征收大厅缴纳契税(本大厦611房间)。
8.办理交件换证手续(原转让受理窗口)。
(三)存量房交易手续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收取):住宅每平方米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10元。
(四)其它税费请向各征收部门详细咨询。
商品房备案登记(
一)基本要件
1.现房:开发商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申请审批书及制式合同(一套)、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测绘单元平面图、房屋销售不动产发票。
2.预售:开发商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申请审批书及制式合同(一套)、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房屋销售不动产发票。
3.购房人要件通存量房受让人。
(二)商品房交易手续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收取):住宅每建筑平方米1.5元,非住宅每建筑平方米5元。
(三)商品房窗口直接办理(交易大厅第23、24、25、26号窗口)。
其他业务
(一)产权登记业务(赠与、继承、抵押登记、注销、变更登记、增建、新建、企业改制、拍卖、遗失补证等)
1.产权监理处验证、查档(交易大厅后面的附楼),其中,赠与、遗赠、继承、离婚析产、商品房、拍卖、法院判决等须到六层财税部门交税。
2.复印登记要件(交易大厅西侧第51、52号窗口)。
3.取号等待(交易大厅中央咨询台)。
4.办理登记手续(交易大厅第7、8、11号窗口)。
5.交纳各项手续费(交易大厅西北侧收费区)。
(二)旧公房业务(工龄核准、申请登记、计价、换票、签订契约、停租等),直接到交易大厅第5、6号窗口办理。
(三)代理代办业务
目前该中心与产权登记机关联合开展了房地产交易代理代办业务。当事人双方到交易大厅第3、4号窗口直接申请办理。
(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1.出租房(产权人)夫妻双方到场,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证明信)。
2.承租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双方租赁合同(3份,要求为A4纸)。
注意:租赁备案仅限于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廉价房禁止办理出租租赁备案。
4.直接到交易大厅第20号窗口办理。
(五)热力查费
唐山市热力公司为转让避免暖气费拖欠纠纷,办理现场核实(第49、50号窗口)。
咨询电话:
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7061020、7061021
唐山市产权监理处:7061060